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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和森(1895年3月30日-1931年8月4日)2009年当选“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蔡和森,1895年出生于上海,湖南双峰人。1913年,蔡和森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学习,后与毛泽东成为同学。1918年4月,蔡和森和毛泽东等人组织新民学会,后创办《湘江评论》。

1919年12月,蔡和森赴法国勤工俭学。在法国,他与陈独秀和毛泽东通信探讨建立共产党的问题,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等问题提出了正确的主张,成为提出“中国共产党”名称的第一人。

1921年12月,回国不久的蔡和森加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7月,蔡和森在党的二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负责党的宣传工作。

1925年五卅运动爆发,蔡和森在其间展现出卓越的领导群众斗争的才能,并在斗争中成长为杰出的群众领袖。

在1927年5月举行的中共五届一中全会上,蔡和森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随后兼任中共中央秘书长。在党的八七会议上,蔡和森支持毛泽东的正确意见,为党确立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起了重要作用。

1928年,在党的六大上,蔡和森总结了土地革命战争初期的经验教训,阐明在农村开展武装斗争、建立红军、开辟割据局面的可能性,并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兼任中央宣传部部长。

1931年,蔡和森赴香港指导广东革命工作,不幸被捕就义,生命定格在了36岁。“匡复有吾在,与人撑巨艰。忠诚印寸心,浩然充两间”,他用自己年轻的生命,践行了当年立下的豪迈誓言,为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毛泽东说:“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做的,和森同志都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