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党史和党史人物的研究,“充分发挥党的历史以史为鉴,资政育人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依本基金会二届五次理事会通过的关于《和富研究中心论文奖励》(以下简称“论文奖励”)立项报告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论文奖励入选条件
(一)在相关刊物上发表的有关葛健豪、蔡和森、向警予、李富春、蔡畅的论文;
(二)论文在5000字(含)以上;
(三)发表时第一作者的署名单位应注明(含)“南开大学和富研究中心”,或在申报材料的作者简介中注明“南开大学和富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二、申报与推荐
(一)符合奖励条件的论文采取个人申报与和富研究中心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以个人申报为主;
(二)个人申报由作者向南开大学和富研究中心(现由和富文化发展基金会秘书处代收,收件地址及联系人附后)递交书面申请,多人合作的论文由第一作者牵头申报;
(三)个人申报材料应包括作者简介、论文概要及发表刊物名称、出版时间等要素以及刊物所刊载的论文原件全文的复印件;
(四)专家推荐的论文所需材料内容基本同个人申报材料;
(五)当年发表的论文于次年3月1日前向南开大学和富研究中心申报。
三、专家评审
(一)申报的论文须经专家评审;
(二)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审坚持回避原则,即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本人有利益关系的论文评审;
(三)专家评审采取常设专家组与备选专家库人选相结合的组织形式;
(四)常设专家组由(以姓氏笔画排序)纪亚光、李勇、姬丽萍组成,常设专家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五)当常设专家组成员需回避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评审时,由本基金会另行商定;
(六)评审专家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原则上应在15日内出具评审意见;
(七)论文评审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问题,由评审专家集体研究决定;如无法统一意见,则以多数专家意见为准。
四、奖励标准
(一)奖励标准与发表期刊的权威性、学术影响力挂钩;
(二)发表在一般刊物上奖励1000元;发表在CSSCI扩展版刊物上奖励2000元;发表在CSSCI刊物上奖励3000元;发表在《中共党史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历史研究》上奖励10000元;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奖励30000元。
(三)同一论文发表或被转载在不同刊物上,以其发表在最高等级刊物的论文作一次性申报。
五、奖励颁发
(一)申报材料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由本基金会秘书处按照奖励标准发放奖励金;
(二)多人合作的论文奖励由本基金会秘书处发放至第一作者,由第一作者做出相应安排。
六、附则
(一)获得奖励的论文作者应允许该论文在本基金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予以非商业性转载;
(二)论文奖励申报、评审、奖励的实施每年组织一次;
(三)存有知识产权争议的论文,暂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其申报资格,且同一作者的其它论文申报3年内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形式要件的审核由本基金会秘书处负责;
(六)本暂行办法自2022年2月1日生效;
(七)本办法由天津市和富文化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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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富文化发展基金会
二0二二年二月一日